中空调系统清洗维保服务资质证书办理费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
构技术评估申请条件
集中空调系统清洗维保服务 资质证书办理费用
一、清洗机构具备的基本要求
(一)清洗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清洗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
(三)清洗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二、人员要求
(一)从事集中空调清洗清洗机构应具有工程技术、空调通风、仪器仪表等及技术工人配套的技术人员队伍。从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作业的机构还应有消毒技术人员。
(二)清洗、消毒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专门知识培训,其比例不少于全体员工的80%,并不得低于10人。
(三)从事集中空调系统消毒工作的消毒技术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3年以上,掌握消毒基本知识和消毒效果评价方法,以及消毒剂配制、消毒机器人操作等现场消毒技术。
三、管理体系要求
(一)清洗质量
清洗机构应设立专门质量管理部门,
建立健全空调风管系统清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定制度和清洗工程档案、资料保管制度,制定出本机构具体的清洗操作规程、清洗质量保证措施、自检方法等。
(二)安全管理
清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现场安全员、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人员防护、设备安全、环境保护、污染物处理制度等。
(三)安全措施
清洗机构应为现场清洗人员提供必要人身安全保护的器材、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用电用气保护装置等。
(四)实验室要求
集中空调清洗检测实验室
从事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效果检测的清洗机构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并满足WS/T395中质量管理体系、积尘量检验设备及实验室等相关要求。
集中空调消毒检测实验室
从事集中空调系统消毒工作的机构应具备使用面积在25㎡以上进行消毒效果评价的独立实验室,以及冰箱、压力蒸汽灭菌器材、Ⅱ级生物安全柜等微生物检测设备的基本条件。
(五)清洗消毒设备种类
清洗机构应该具有其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相适应的清洗消毒设备(设备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清洗规范》WS /T 396-2012)以及其他清洗、消毒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工具和试剂等。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
构服务能力评估工作程序
一、目的
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技术评估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
二、范围
适用于在四川省内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清洗消毒的技术服务机构,适用于四川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评估工作各环节。
三、职责
(一)成都市空调清洗行业协会的职责。
1.负责受理清洗机构服务能力评估的申请。
2.负责管理知识考试试题题库。
3.负责对申请机构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4.确定考核指标和现场技术评估内容。
5.负责对清洗机构的期间检查与管理。
6.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告。
7.负责成立和管理公共场所卫生技术评估专家库。
8.组织专家评估组对清洗机构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9.负责对专家评估组的评估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评估专家组长职责。
1.协调现场评估工作。
2.组织对被评估机构质量体系文件与申请书的评估。
3.评估前的策划,内容包括:安排评审日程、召开预备会、确定考核项目以及评估应注意的重点等。
4.组织编制评估报告。
5.确认纠正及纠正措施,实施跟踪审核,确认被评估单位提交的整改结果报告。
6.按时报送评估资料。
7.确保评估工作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三)评估专家职责。
1.按照评估组的分工,全面、细致、真实、准确地做好相关内容的评估,严格遵守评估计划。
2.评估被评估机构工作在技术上的完整性,确认被评估机构申请评估范围内的服务能力。
3.评估文件化的检测/采样/作业程序及其有效性。
4.协助评估组长评估质量体系,特别是质量要求和服务能力要求的接口;协助评估组长对被评估机构推荐的授权签字人评审。
5.确认评估中发现的技术问题。
6.负责评估报告中相关内容的起草。
7.服从评估专家组长的安排。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
申请单位申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服务能力评估时,应向成都市空调清洗行业协会提交下列资料:
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评估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办公及工作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及培训证书,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5.清洗,检验设备清单及质量合格证书复印件。
6.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7.与技术评估相关的其他资料。
申请资料中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以A4规格纸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各1份。
(二)受理。
成都市空调清洗行业协会接收申请资料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1.资料齐全的,出具“清洗机构评估受理通知书”。
2.资料不齐全的,出具“清洗机构评估申请资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
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入档保存。
(三)现场评估。
1.建立现场评估专家组。
成都市空调清洗行业协会从技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至5名相关的专家组成现场评估专家组,并指定评估专家组组长,评估专家组组长对现场评估工作技术上负总责,评估专家成员对所评估内容负责。
成都市空调清洗行业协会负责对评估专家组现场评估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并主持召开现场评估会议和反馈意见会议。
2.现场评估程序和内容。
(1)召开现场评估会议,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
A、介绍评估专家组成员和分工;
B、宣布现场评估日程安排和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C、申请单位报告本单位基本情况和评估准备工作情况。
(2)资料审查。
由评估专家按照分工分别对以下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进行记录:
A、专用清洗设备种类、数量、运行状况等符合《清洗规范》规定并满足清洗服务要求;
B、清洗技术人员的构成和技术培训符合《清洗规范》要求;
C、清洗工作经历和工程范例符合《清洗消毒规范》要求;
D、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E、清洗作业指导书符合《清洗消毒规范》要求;
F、办公场所、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
(3)工作场所和仪器设备审查。
A、机构具备清洗,消毒设备的种类、数量,技术性能应能满足清洗、消毒服务工作的全部需要,并运行良好;
B、清洗机构具备的专用清洗设备应符合《清洗消毒规范》附录A的要求;
C、需要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校准,相关证书/报告现行有效;
D、清洗,消毒设备的购置,验收,流转应受控;
E、仪器设备应具有标识和仪器状态标识,仪器操作规程(含维护内容),仪器使用记录(能确保操作过程再现);
F、设备应由授权人操作;
G、机构应保存清洗,消毒设备的档案,档案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运行状态标识和性标识,验收报告,检定/校准证书或报告,说明书,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损坏/故障/改装/修理的记录等。